据新华社电 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5日通报包头惠龙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从事巨额融资借款案最新进展情况:经市公安局专案组的调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从2004年6月至2011年4月13日,惠龙公司共陆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25亿元,向国有金融机构贷款2.17亿元,两项合计融资贷款24.42亿元。
随着惠龙公司董事长金利斌今年4月13日的自焚,惠龙公司非法从事巨额融资借款的行为浮出水面。经调查发现,对初期少量融资增加的财务成本,惠龙公司能勉强承担。但后期,为打造复合型企业形象,给上市制造虚假条件,惠龙公司以更大规模非法融资,大量吸收公众存款,陷入恶性循环。惠龙集团长期负债经营,金利斌挥霍消费,使企业资金链断裂,在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金利斌畏罪自焚。
为最大限度减少惠龙公司员工及债权人损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惠龙公司汽车36台、查封房产2处、冻结资金人民币707万元。警方将继续加大侦查、核查工作力度,力争在8月份,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惠龙集团的资产审计处置工作,将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经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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